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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0-27

337次

有关单位:

为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,根据《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行动方案》(云科合发〔2021〕1号)、《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云科规〔2022〕5号)及《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办法(试行)》(云科规〔2022〕2号),省科技厅决定开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申报类别

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、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

申报材料

(一)网络填报

1. 2022 10 21 日起,可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( https://kjgl.kjt.yn.gov.cn ,以下简称信息系统)在线申报。

2. 申报类别请选择 重点研发计划 项下 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 中对应项目,没有注册信息系统帐号的申报单位及参加单位,请先完成注册。

3. 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后,提交申报单位审核,审核通过后成功提交至推荐部门方为网络填报完成。申报单位需于 2022 12 4 23:59 前完成上述填报程序,逾期未完成的将不予受理。

(二)在线审核

1. 申报材料由推荐部门在线审查、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(在线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)。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为网络填报完成后 3 个工作日之内。

2. 推荐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 2022 12 7 23:59 ,逾期不再进行推荐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单位和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。对在申报评审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、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,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资格,并按规定列入科研诚信记录。

(二)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,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。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。

(三)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、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1 2

(四)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,鼓励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国际科技合作,确保达到预期目标。

(五)申请书须用中文填写,附件材料须提供与外方的国际科技合作协议。非中文附件材料,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。

(六)相关规定及申请书样本,请在信息系统首页 申报业务 栏目自行查询下载。

(八) 涉密材料不得通过网络申报,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提交有关材料。

(八)鼓励外籍科学家依托在云南省注册的内、外资独立法人机构,领衔或参与专项申报。

四、咨询方式

(一)业务咨询

1. 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申报
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:李加富, 0871-63100940
省科技情报研究院:肖敏, 0871-63113392
2. 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申报
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:王翠, 0871-63138908
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:郑红梅, 0871-63128575


(二)申报系统技术支持

爱瑞思软件(深圳)有限公司: 400-161-6289
省科技厅信息中心: 0871-63133894
附件:(点击文末 阅读原文 查看附件)


1. 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申报指南

2. 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申报指南

3. 州(市)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云南省科学技术厅

2022 10 2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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